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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时间: 2024-07-05 12:03:42 |   作者: 航空机载设备维修

描述:...

详细介绍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航时不小于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kg)或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kg),并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

  (三)携带高光谱相机,或者携带支持560纳米(nm)、650纳米(nm)、730纳米(nm)、860纳米(nm)以外波段的多光谱相机;

  1.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3R类、3B类或4类激光产品;

  2.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1类激光产品,同时可达发射极限(AEL)不小于263.89纳焦(nJ),参考口径大于22毫米(mm),在5纳秒的时间内激光脉冲最大发射功率大于52.78瓦(W);

  3.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1M类激光产品,同时可达发射极限(AEL)不小于339.03纳焦(nJ),参考口径大于19毫米(mm),在5纳秒的时间内激光脉冲最大发射功率大于67.81瓦(W)。

  “现有管制指标”指的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对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达到这两类指标的无人机出口应当按照上述公告的要求取得出口许可。

  二、在临时管制期间,对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和第一条规定指标的所有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三、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四、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核检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五、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六、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理验放手续。

  八、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时管制的实施期限不超过二年。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装备发展部2023年7月31日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公告提到,在临时管制期间,对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和第一条规定指标的所有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对此,无人机巨头大疆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大疆作为一家全球化企业,在出口管制领域从始至终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大疆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及别的业务所在国或地区所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大疆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大疆始终致力于设计、开发、制造民用无人机产品,“自成立之初,我们从始至终坚决反对将我司产品和技术用于任何军事或战争用途。我们从未设计和制造过军事用途的产品和设备,也从未在任何国家推销或销售我们的产品用于军事冲突或战争。我们也将严格遵守中国政府今日发布的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政策,确保全面合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科技更好造福人类。”

  此前,一段“大疆与印度政府的商业纠纷”的网传内容引发了业内的热议。该网传内容声称印度军方向大疆投以巨额订单,大疆方面则以“印度市场风险太大”而拒绝,相关联的内容引发关注。据报道,大疆公司7月26日回应称,相关网传内容严重失实,大疆公司并未收到印度方面的订单邀约,大疆也一直专注在民用无人机领域,始终反对其产品的军事化用途,如果有任何订单被识别来自印度国防部或军方,有可能用作军事用途,大疆也会拒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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