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上虞氧气吉象音乐节期间活动举办地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及《绍兴市低空飞翔服务保证方法(试行)》等文件规则,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暂时空域控制,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2026年5月3日—5月4日全时段(0:00--23:59),上虞区百官大街江东北路与曙兴路交叉口大草坪(坐标N120.83199 E30.05147)及其周边区域500米规模内,笔直规模线米及以下进行暂时空域控制;
二、控制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条例》中规则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暂时空域控制期间,请广阔市民及飞翔爱好者自动合作,自觉遵守本布告规则,根绝违规飞翔。到时,关于违规飞翔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布告规则行为的,能够向当地公安机关告发(告发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