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系列修订概述如下:关于第一卷《航空器噪音》,首要增加了获取直升机悬停噪声数据的引荐攻略,处理关于将实验日调整到基准条件的规范约束的内容;关于第二卷《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首要完善了关于合适运用的规模的遣词,以反映发烟指数和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质量浓度规范关于发动机的合适运用的规模,并引进了一个“同等程序”的新界说,且对界说、描绘、参引和遣词进行改善,包含进一步弄清、办法阐明、中心程序过程和额定的“注”和“主张”,另依据关于继续采样和丈量航空器涡轮发动机非挥发性微粒物质排放的最近更新信息,对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丈量程序进行改善;关于第三卷《飞机二氧化碳排放》,首要触及对界说、描绘、参阅文件和遣词方面的改善,旨在防止或许误解并引进与基准几许因子(》,最重要的包含弄清与监测、陈述和核对规则相关的技能事项、为世界航空活动水平较低的飞机运营人界定一个抵消阈值、弄清不符合新进入者资历要求的新的飞机运营人抵消要求的核算、与世界规范化安排规范的最新版别保持一致、源自附件号抉择的继发修订等。此外,卷一、二的修订还均包含使其相关遣词与《对专业类空中航行会议的指示及其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经理事会审议通往后,将于2023年7月31日正式收效,并于2024年1月1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