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61号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2月18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办理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规则》规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促进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业健康有序开展,保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称号代码、产品型号代码,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拟制,报工业与信息化部审阅承认。
解读1:MFC由4位固定长度字符组成,字符应从阿拉伯数字(0-9)以及除拉丁大写字母“O”和“I”外的拉丁大写字母(A-Z)中选取,并进行组合。组合的方式可所以阿拉伯数字、拉丁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大写字母的组合;
解读2:PMC由4位固定长度字符组成,字符应从阿拉伯数字(0-9)以及除拉丁大写字母“O”和“I”外的拉工大写字母(A-Z)中选取,并进行组合。组合的方式可所以阿拉伯数字,拉丁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大写字母的组合;
解读3:SN由12位固定长度字符组成,字符应从阿拉伯数字(0-9)以及除拉工大写字母“O”和“I”外的拉丁大写字母(A-Z)中选取,并进行组合。组合的方式可所以阿拉伯数字、拉丁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和拉大写字母的组合。
解读4:规范中规则的无人机整机等同于《法令》第六十二条中规则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体系。
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与其有关的遥控台(站)、使命载荷和控制链路等组成的体系。其间,遥控台(站)是指遥控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种控制设备(手法)以及有关体系组成的全体。
空机分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翔线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越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契合微功率短距离技能方面的要求,全程能够每时每刻人工介入控制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空机分量不超越4千克且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越100千米/小时,具有契合空域办理要求的空域坚持才能和牢靠被监督才能,全程能够每时每刻人工介入控制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含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空机分量不超越15千克且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25千克,具有契合空域办理要求的空域坚持才能和牢靠被监督才能,全程能够每时每刻人工介入控制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含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最大起飞分量不超越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含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