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通用航空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正引领各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通航制造、运营、消费全产业链条。
民航局编制了《“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按照“五纵两横”部署重点任务,包括公益服务、新兴消费、短途运输、无人机应用和传统通航服务等五大重点领域,以及在夯实要素保障、提升治理能力等两大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规划》指导思想中,明白准确地提出“促进国产航空器及装备制造创新应用,为构筑功能完善的通用航空体系夯实基础”。
我国已与美欧等主要适航当局建立了全面对等的适航双边关系,全面打开国际合作局面,也为国产民用航空产品出口海外建立畅通渠道。针对轻型运动类航空器、滑翔机、动力滑翔机和气球等轻小型航空器申请型号合格证,制定了轻小型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简化程序。为支持国内通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内通用航空公司为其拥有或代管的航空器进行的设计小改,采用备案制管理,无需申请设计批准。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审定中心等属地适航审定机构,充分的发挥属地优势,支持相关企业申请TC、PC、PMA、CTSOA等证件。
民航局积极做出响应相关企业在国内建立生产基地和区域交付中心、将国外各类先进机型和技术引入中国、原材料以及零部件国产化集群建设的实际的需求,统筹资源,做好适航审定服务,支持工业部门的适航取证能力建设,加强适航审定部门和民用航空制造业的良性互动。
在民航局编制的《“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中,专题部署了“完善地面保障”“优化飞行保障”两部分内容,提升通用航空发展空地保障能力。其中,“完善地面保障”部分,明确了完善机场网络体系、改进通用机场审批、降低建设经营成本、完善地面配套服务等方面重点任务;“优化飞行保障”部分,明确了加快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低空通信监视能力、提升通航情报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重点任务,上述任务均在有序推进落实。
中央空管办正在开展低空深化拓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并且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总结。民航热情参加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各项工作,研究报送中央空管委办公室关于民航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重点问题研究成果。提出了民航对简化通航飞行审批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研究形成《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深化试点成果》。
民航积极努力配合各省市低空改革工作的开展,建立了与安徽、江西、湖南、海南、四川等相关地方政府的工作对接,对地方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和协助,将深化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纳入各省与民航局合作任务。
目前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已确定进入到全面总结推广阶段,民航局将按照要求中央空管办要求持续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各项工作。